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洁己爱民-于成龙

[ 来源: | 作者: |  时间:2010-08-18 | 浏览:次 ]

   于成龙,清顺治帝十八年授广西罗城知县。于成龙在任居官七年,建学宫,创养济院,洁己爱民,“与民相爱如家人父子”。康熙六年,任四川合州知州,当时该州治所仅有百多人,且差役十分繁重。到任后,革除宿弊,招民垦田,货以牛种,不到一个月,州治户口增至一千。康熙十七年,于成龙升任福建按察使。是时,以郑成功而株连获罪数千人,皆为死罪。于成龙查明这些人都是无辜百姓,即陈报上司批准予以开释。于成龙任按察使期间,秉公执法,判处公平,使不少冤狱得以平反。对有些良家子女没为奴婢的,于成龙为其集资赎归,并赠川资遣回家中。且于成龙廉洁自律,从不馈送,由此政声雀起,为巡抚吴兴祚荐为廉能第一,深受百姓欢迎。

  因于成龙政绩卓著,康熙十九年擢直隶巡抚。赴任伊始,布训示不得馈送上官。又根据实际情况,上疏皇帝请求免征宣化府所属东西两县与怀安、蔚州的二万一千八百顷的赋税,减去了几千户农民的沉重负担。当于成龙惊悉宣化府东西二城在二十余日饿死数十人的情况后,在未经朝廷允许的情况下,派人将平粜仓粮赈济饥困不能谋生的穷民,每日赈济二斗。后得到康熙皇帝照准。康熙二十年,于成龙赴京面君,康熙皇帝称赞他为“清官第一”,赐银千两,皇帝御马一匹,制诗褒扬,并命户部派官助其赈济饥民。

  康熙二十一年,于成龙升为江南江西总督。他一到江南,即革除苛捐杂税,祛其积弊,办事勤谨,辄自通宵。于成龙常日间乐于微服私访,通晓民间疾苦,官吏贤能贪鄙尽在掌握之中。凡亲友有请托者,一概婉言谢绝,对馈送物品一丝不取。平时俭朴自勉,日食粗饭蔬菜。江南历代崇尚奢侈,于成龙如此率先,下属亦凡事从简,豪强奸邪之人亦敛迹远避。于成龙任总督几月,政行幡然,初见成效。后康熙二十三年,于成龙又兼理江苏、安徽两巡抚事,不久病逝。

  于成龙官至总督,不带家属。其时,僚属吊唁时,见其居所的竹笼中仅有绨袍一件,床头盐豆豉数包。清贫竟至如此。闻于成龙死,百姓罢市哀悼,家家绘像奉祀。康熙皇帝闻知于成龙临终前的状况,十分感慨,对群臣说:“居官如成龙,能有几耶?”因谥成龙“清瑞”,以示褒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