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2年9月21日,县委第二巡察组向崔木镇党委反馈巡察情况。县纪委常委、监委委员、县委巡察办主任闫丽琴同志向崔木镇党委书记李志浩传达了县委书记李武发在县委书记专题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县委第二巡察组组长东红宝代表县委第二巡察组分别向李志浩和崔木镇党委班子反馈了巡察情况,县纪委常委、监委委员、县委巡察办主任闫丽琴对巡察整改工作提出要求。李志浩就做好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作表态发言。
2022年4月11日至7月27日,县委第二巡察组对崔木镇党委开展了常规巡察,对崔木镇下辖的崔木村、三义村、北王村开展了直接巡察,对河西等8个村开展了延伸巡察。巡察期间,巡察组认真落实中央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新部署新要求,准确把握政治巡察的内涵方向,在工作中始终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聚焦被巡察单位党组织职责使命,紧盯被巡察单位党组织履职情况开展政治监督、查找政治偏差。巡察组通过个别谈话、调阅资料、实地走访等方式,深入了解情况,顺利完成了巡察任务,并向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县委书记专题会议报告了有关情况。
东红宝指出,2019年以来,崔木镇党委能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市、县委工作要求,坚持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发展,以项目建设为抓手,推动产业提升,助力富农增收,落实惠农政策,深化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农村公共服务设施、人居环境得到较大改善。但仍存在一些突出问题,主要是: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部署要求不全面,推动经济社会发展方面仍有不足;对党员日常教育管理不够严格,干部工作作风仍需加强;维护群众利益方面存在不足,对民生事项推进力度仍需加强;落实党建主体责任存在不足,党内政治生活严肃性仍需加强。会上,东红宝同志对巡察发现的崔木镇下辖各村问题一并进行了反馈。
东红宝代表县委第二巡察组向崔木镇党委提出了四点建议。一要切实加强党的领导,充分发挥党委领导核心作用;二要切实加强党的建设,把各项工作要求落到实处;三要认真落实“两个责任”,全面贯彻落实从严管党治党各项要求;四要完善各项规章制度,确保中央八项精神落地生根。
闫丽琴强调,县委巡察组反馈的意见,代表的是县委意见和要求,体现的是县委权威,希望县崔木镇党委主动认领,勇于担当,全力抓好整改落实。一要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巡察整改的政治自觉;二要突出关键环节,高标准高质量完成巡察整改任务;三要坚持真抓实改,全面提升巡察整改工作成效。
李志浩表示,对县委巡察组提出的问题和意见建议,诚恳接受,全部认领,以求真务实的工作态度,切实抓好整改落实。一是高度重视,全面认领巡察组反馈的问题;二是细化措施,切实抓好问题整改落实;三是凝心聚力,不断推进各项工作取得新成绩。
县委第二巡察组有关成员、县纪委监委第一纪检监察室负责人、崔木镇领导班子成员参加反馈会议。镇机关全体干部、各村支部书记、驻镇各单位负责人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