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欢迎访问中共麟游县纪委网站!


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 >> 本级动态 >> 正文


麟游:坚持“1234”工作法 深化问题线索“全周期管理”

[ 来源: 案件监督管理室 | 作者: 张欣|  时间:2023年03月24日 11:31 | 浏览:次 ]

麟游县纪委监委全面贯彻落实《纪检监察机关问题线索管理办法》,从问题线索的甄别和筛选、流转、分办、处置、监督等各个环节入手,坚持一个台账、双层研判、三级作战、四种督办,不断深化问题线索“全周期管理”理念,持续提升问题线索处置质效。

坚持一个台账管理,拧好出入“总阀门”。问题线索是纪检监察机关开展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的源头和基础,其管理质量直接关系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工作。近年来,麟游县纪委监委出台《麟游县纪委监委问题线索管理规定》《县级相关部门党组织向县纪委监委移送问题线索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办法,并根据规定办法,实行“1+1+1”问题线索管理模式,即建立一个问题线索总台账,在接收新问题线索后,进行统一编号、逐件登记,根据每一问题线索办理进度,按照接收、转办、督办、立案、审理、办结等程序动态更新问题线索台账。根据各个专项领域建立相对应的线索台账,单列统计,为综合分析提供数据支撑。同时由案件监督管理室指定专人负责管理,严把问题线索管理“总阀门”,守牢问题线索“入口关”。

坚持双层会议研判,做好流转“分拣器”。高质量研判问题线索是精准处置问题线索的前提和基础。针对巡视巡察移交、公检法移送、上级交办等问题线索,案件监督管理室严格按照《纪检监察机关问题线索管理办法》,结合市纪委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考评指标,由委机关分管领导牵头,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分析研判,根据线索来源、外在表现及内在逻辑等方面,精准识别,提出具有针对性的分办意见。例如,十八届县委第一轮巡察移交问题线索,经过深入分析研判,对涉及村组干部较为复杂问题线索由纪检监察室提级办理。案件承办部门对收到的问题线索逐件分析研究,结合是否具有可查性、是否指向性明确、线索的难易程度等,按照谈话函询、初步核实、暂存待查、予以了结提出精准处置方式。同时召开室内研判会,对承办的问题线索全面梳理,根据轻重缓急倒排工期,坚持“三个优先”,综合研判、集体会商,防止眉毛胡子一把抓。

坚持三级协同作战,打好处置“组合拳”。为进一步提升线索处置及案件查办工作质效,县纪委监委将“室组”联动监督、“室组地”联合办案机制贯穿工作始终,结合“组”的行业优势和“地”的地域优势,充分发挥“室组地”贯通联动作用,实现“1+1+1﹥3”的效果。委机关纪检监察室发挥“龙头”效应,根据工作职能,进一步细化各自协作区工作措施,对实战练兵、下沉一线、研判交流等活动,明确时间节点及人员安排。各镇纪委及派驻机构在问题线索处置关键环节及时与联系室沟通对接,由联系室进行把脉问诊。坚持“室”牵头舞龙头,同向聚合、同频共振,最大限度聚合力、激活力、增效力、提能力,推动全县问题线索高质高效处置。例如,2022年,在处置重点问题线索中,由纪检监察室牵头,抽调派驻机构人员组成工作专班,同时将有审计、财务等工作经验的纪检监察干部合理“编入”专案组,形成优势互补,强力推进重点问题线索处置。

坚持四个导向督办,吹好线索“监督哨”。坚持任务导向盯重点。紧盯交通、住建、粮食等重点领域问题线索,通过电话督办、下发督办函、联系室蹲点指导等方式,全程跟踪督办,提升重点领域问题线索处置质效。坚持结果导向促提升。案件监督管理室每月底前对全县各级纪检监察组织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进行通报,及时向联系室反馈联系镇纪委、派驻机构在线索处置及案件查办中存在的短板不足。坚持目标导向压责任。及时梳理摸排重点问题线索,实行班子成员包抓制度,对包抓的重点问题线索坚持一周一盘点、一月一通报,不断提升问题线索处置质效。坚持问题导向补短板。根据全县各级纪检监察组织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情况,对于月考核连续排名末位的单位,由委机关领导对相关负责人进行约谈,并在年终考核中予以扣分。通过约谈提醒,进一步压实责任,化被动为主动、化压力为动力,不断提升履职能力,查找漏洞,弥补不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