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欢迎访问中共麟游县纪委网站!


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 >> 清廉麟游建设 >> 正文


“德润麟游”家风建设活动工作方案

[ 来源: 县纪委、县妇联 | 作者: |  时间:2021年06月23日 17:25 | 浏览:次 ]

为进一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家风建设的重要论述,巩固提升家风建设实效,按照省市关于“德润三秦”家风建设活动要求,现结合实际提出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建设重要论述,落实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十三届省纪委五次全会和十二届市纪委六次全会关于严格家教家风,引导党员干部修身立德、律己守廉的重要部署,坚持一体推进“三不”机制建设,结合庆祝建党100周年和党史学习教育工作安排,不断深入挖掘麟游传统文化和红色革命文化资源中蕴含的丰富家教家风、家规家训元素,培育和弘扬新时代家风美德,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树立讲纪律、守规矩、倡廉洁、重家风的思想认知和行动自觉,以良好家风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助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为谱写麟游新时代追赶超越新篇章提供坚强保障。

二、主题对象

在全县开展“德润麟游”家风建设活动,于2021年6月启动,面向全社会开展,重点动员和组织全县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参加。

三、活动内容

活动主要围绕“立家风、践家风、书家风、议家风、诵家风、扬家风”等方面开展,充分鼓励和调动全县广大党员干部及其家属积极参与,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坚持自上而下、上下联动,点面结合、以点带面原则,突出针对性、实效性、广泛性、创新性。

1.印发开展家风建设活动工作方案,向全县党员干部发出倡议。

落实单位:县纪委、县妇联

时限要求:6月25日前

2.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关于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建设论述摘编》,组织召开专题学习会、辅导会、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议、座谈会、研讨会等。

落实单位:各镇、各部门

时限要求:6月底前

3.县委党校要把家风建设相关内容作为培训学习的重要内容。

落实单位:县委组织部、县委党校

时限要求:7月底前

4.积极配合市妇联承办第二届陕西省家庭文化节,开展家教家风宣传教育活动。

落实单位:县妇联

时限要求:9月前底完成

5.以寻找红色家风、新时代好家规好家训代言人等方式,结合实际动员全县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积极参与,带头树立优良家风,订立或修改完善家规、家训。

落实单位:各镇、各部门

时限要求:9月底前完成

6.以寻找“最美家庭”活动为载体,在党员干部家庭中寻找一批注重家教家风,在崇德向善、崇俭尚廉、从严治家方面表现突出的“清风好家庭”。

落实单位:县妇联、县直机关工委

时限要求:9月底前完成

7.年内组织一场廉洁家风主题党日活动、召开一次党员领导干部家属家风座谈会或“廉内助”座谈会,积极号召党员干部及其家属参观家风馆、廉政教育基地、革命纪念馆等,筑牢家庭廉洁防线。

落实单位:各镇、各部门

时限要求:9月底前完成

8.在全县党员干部中开展以“家风、家教、家规、家训”主题征集评比活动,动员党员干部为子女撰写一封家书,带头践行为国教子、立德树人的家庭责任。

落实单位:各镇、各部门

时限要求:9月底前完成

9.开展好家风好家训廉政书画作品征集展览活动。

落实单位:县纪委、县委宣传部、县文联

时限要求:8月底前完成

10.通过邀请革命英雄及其子女、优秀党员、模范人物等走进机关与广大党员干部面对面,或开展“聆听英雄故事 感悟红色家风”系列宣讲活动,或举办“清廉家风”故事分享座谈会。

落实单位:各镇、各部门

时限要求:7月底前完成

11.利用微信、短信、微视频等形式开展家庭成员互致廉洁寄语活动,通过经常性开展廉洁提醒增进家庭关系,共同守廉护家。

落实单位:各镇、各部门

时限要求:10月底前完成

12.开展好家风进校园、进社区、进企业活动,或举办道德讲堂、廉洁家风大讲堂、优秀家训家规和家风故事分享会等,使优良家风渗透到广大党员干部家庭生活中,助力廉洁家庭建设。

落实单位:各镇、各部门

时限要求:9月底前完成

13.组织全县党员领导干部观看《忠亮笃实》等“三秦好家风”系列微视频及其他线上作品展。

落实单位:各镇、各部门

时限要求:9月底前完成

14.依托《清风传家》《严以治家》《经典家训品读》(中国方正出版社出版)和《红色家书》等经典书籍举办进机关朗诵活动,或邀请具有社会影响力的社会代表等吟诵经典家训、讲述经典家风故事,或召开家风家训读书交流会等,鼓励党员干部“亮”出好家风、社会群众“秀”出好家风。

落实单位:各镇、各部门

时限要求:9月底前完成

15.及时发现和总结活动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好成果,向中、省、市媒体和网站推介。县级媒体在相关栏目中,对活动全过程、多角度进行跟踪报道;同时充分利用社会宣传渠道和资源,为活动开展营造良好氛围。

落实单位:县纪委、县委宣传部、县妇联、县融媒体中心

时限要求:全程推进

16.县纪委监委网站开设家风建设相关专栏,在“宝鸡麟游清风”公众号、爱麟游APP、麟游党建网、政府网等媒体扎实开展宣传报道。

落实单位:县委宣传部、县纪委、县融媒体中心

时限要求:全程进行

四、组织机构

为确保活动有序开展、取得实效,特成立活动工作小组:

组长:封 辉 县纪委副书记、县监委副主任

刘玉仙 县工青妇党组成员、主席

副组长:刘书芳 县工青妇党组成员、副主席

景园强 县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主任

成 员: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委文明办、县直机关工委、县委党校、县教育局、县工信局、县文联、县融媒体中心各一名分管领导。

活动工作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纪委。

职责分工:县纪委为活动牵头单位,做好各项统筹协调工作。各镇纪委,尤其是县纪委监委派驻机构要充分发挥调督促落实作用,确保活动落细落实。

县妇联为活动主要联合开展单位,充分立足特长、发挥职能优势,组织调动镇、村妇联积极参与、主动作为,确保活动顺利开展。

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委文明办、县直机关工委、县委党校、县教育局、县工信局、县文联、县融媒体中心作为活动配合开展单位,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认真抓好各项活动及任务落实,积极动员二级单位、下属企事业单位全面参与。

五、工作要求

1.加强学习,提高政治站位。加强党员干部家风建设是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具体实践,是学习贯彻中央纪委和省、市纪委全会精神,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有力抓手,各镇、各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此次家风建设活动,明确专人负责,认真学习、精心谋划、扎实推进。

2.协作配合,夯实工作责任。活动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既要各司其职又要通力协作,注重统筹协调,及时沟通解决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保证各项活动有序推进。各镇、各部门要及时将活动开展情况、特色亮点、精品成果分别于8月底、12月中旬上报,县级部门报至县纪委监委派驻机构,由县纪委监委派驻机构汇总后报活动工作小组办公室,各镇直报活动工作小组办公室。按照市纪委监委要求,今年将把此项工作纳入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考核范畴,县纪委将适时开展督导调研,确保各项活动有序推进。

3.大力宣传营造活动氛围。各镇、各部门要强化宣传意识,加大宣传力度与水平,统筹做好宣传报道工作,积极推介活动中的好做法好成效,营造全民知晓、全民参与的良好氛围,有效提升活动影响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