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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马迁:“奉法循理”

[ 来源: 国家预防腐败局网 | 作者: |  时间:2010-08-18 | 浏览:次 ]

  人固有一死,死有重于泰山,或轻于鸿毛,用之所趋异也。——《报任少卿书》

  
  司马迁,字子长,左冯翊夏阳(今陕西韩城)人,西汉著名史学家、文学家,著有史学巨著《史记》,班固称《史记》“其文直,其事核,不虚美,不隐恶,故谓之‘实录’”;鲁迅称之为“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


  他博览群书,循史直书,对历史存疑处,则以“疑者传疑”、“疑者缺焉”的态度去处理;他肯定吴起、商鞅变法的伟大作用,赞同改革;他为匈奴、越、夷立传,有一种民族统一融合的远大眼光;他敢于揭露当朝皇帝的昏庸和腐败;他立《酷吏列传》与《循吏列传》相对映,从而鞭挞丑恶,歌颂美好;他将陈涉列为世家,承认其推动历史的作用。


  司马迁的思想扎根于人民当中,具有人民性,他否定“天命”,看到了人民的力量对推动历史发展的巨大作用,并把民心向背与政治兴衰联系起来。他在突出帝王将相作用的同时,也注意为各种人物立传,刺客、隐者、医、卜、俳优等卑贱者在他的书中都有所描绘,表现了他把历史看成各社会阶层人物活动的思想。


  《货殖列传》中记载,司马迁还非常重视人民追求正当合理物质利益的要求,重视发展经济建设,把经济发展看作精神道德建设的基础。


  司马迁这种对社会历史的看法,充分表现了他“奉法循理”的廉政思想,对今天仍然具有借鉴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