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扎实做好2010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 来源: | 作者: 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 尚永福|  时间:2010年08月18日 00:00 | 浏览:次 ]

  2010年是实现县委确定的加快五县建设、构建和谐奋进新麟游奋斗目标的关键一年,也是“十一五”规划实施的决战之年。落实今年县委十五届八次全会提出的“八个方面重点工作”和“六个方面谋求新突破”任务艰巨,做好反腐倡廉工作责任重大。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加强和完善惩防腐败体系建设,深化反腐倡廉制度创新,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不断取得反腐倡廉工作的新成效,为落实县委提出的八项重点工作、实现六大突破、加快五县建设、构建和谐奋进新麟游提供坚强政治和纪律保证。
  一、 加强对上级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的督促检查
  进一步加强党员干部作风建设。各级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要大兴密切联系群众、求真务实、艰苦奋斗、批评与自我批评之风。县乡都要抓紧建立领导干部联系基层、公开网上信箱、政府部门公开服务热线电话制度,坚持县委倡导的“一线工作法”。各级领导干部都要公开接访、定期下访、及时阅处群众来信,对群众反映的问题限时办结、及时反馈。各级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要认真进行党性分析,严格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切实接受各方面监督。要坚决执行我县落实“四不准”要求改进机关作风、落实五项制度改进行业作风等规定,巩固整治“四风”成果,加大治懒治庸力度,促进良好风气的形成。对因作风飘浮、敷衍塞责,尤其是弄虚作假、玩忽职守,引发重大事件或造成重大损失的,必须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加强对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监督检查。督促有关部门加强对宏观调控、扩大内需、结构调整、资源节约、环境保护、节约用地等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重点对基础设施建设、能源开发、民生工程和新农村建设、灾后恢复重建等投资项目开展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积极为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服务。围绕今年县委十五届八次全体会议提出的“八个方面重点工作”和“在六个方面谋求新突破”开展监督检查,推进效能建设。严肃查处侵害投资者合法权益、破坏投资发展环境的典型案件,确保政令畅通。
  二、大力促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
  继续抓好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坚持和完善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主要负责人定期讲廉政课、基层党员轮训、流动党员教育等制度,分层次有针对性地开展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和岗位廉政教育。认真落实中央《关于加强廉政文化建设的意见》,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感染力强、易于互动的廉政文化建设活动,形成廉荣贪耻的社会氛围。
  严格执行中央新颁布的《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各级领导干部要学习、理解和熟悉“8个禁止52个不准”的要求,自觉规范从政行为。各级党组织要教育领导干部切实做到“五个严禁”:严禁违反规定为配偶、子女及其他特定关系人在就业、投资入股、经商办企业等方面谋取不正当利益;严禁违反规定私自从事营利性活动;严禁违反规定收送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或借机敛财;严禁用公款或接受与其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邀请进行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各级领导干部要把住房、投资、配偶子女从业等情况列入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内容,乡镇和县级部门领导干部要向县纪委和组织部门同时报告个人重大事项。对隐瞒不报、弄虚作假的,要严肃处理。
狠刹铺张浪费和奢靡之风。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要严格执行因公出国(境)有关规定。进一步规范和改革公务接待制度,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不得以参加会议、学习、培训、联谊活动等名义用公款请客送礼。严禁违反规定购建、装修办公用房。各乡镇各部门配备和更换公务用车,必须严格执行县委县政府审批制度,并向纪检监察机关和财政部门备案。对铺张浪费、奢靡享乐、挥霍公款的,要严肃处理。
  全面推行党务公开。全县基层党组织都要健全党内情况通报制度,及时公布党内信息,畅通党内信息互通渠道。要以落实党员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监督权为重点,有序推进党内民主,保障党员主体地位和民主权利。要实行党内事务听证咨询、党委新闻发言人、党员定期评议领导班子成员等制度,建立领导联系点、监督检查、考核评价、责任追究等相关制度。
  加强对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对“三重一大”等重要事项,全面推行“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度,发挥制度对党政主要领导的规范约束作用。加大对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力度,重视结果运用。严格执行领导干部述职述廉、诫勉谈话、函询、质询、罢免或撤换等制度。深化政务、村务、校务和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严格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制。继续深入推进警示训诫防线建设工作。
  三、认真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
  围绕征地拆迁、食品药品安全、环境保护、安全生产、重大项目、资金管理中损害群众利益、社会关注度高的问题,督促有关部门开展专项整治。进一步加强对社保基金、住房公积金、扶贫和救灾资金以及政府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全面推进创建“人民群众满意基层站所”活动,深化政风行风评议。继续治理教育乱收费、涉农乱收费,纠正医药购销及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治理各种加重企业负担的问题。治理金融生态环境,规范行业协会、市场中介组织、公共服务行业的服务和收费行为。
  深入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和“小金库”专项治理。对工程建设领域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全面排查,完善工程建设招标投标制度,严肃查处领导干部违规干预工程建设以及在招标投标中围标串标、房地产开发中违规变更规划、调整容积率等问题。健全物资采购以及土地使用权、探矿权、采矿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等制度。加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国有企业“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力度,完善治理工作长效机制。
扎实推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开展对支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的管理。推行村民议事、民主理财、干部述廉,强化对农村党员干部的教育监督。加强县城社区、公用事业单位党风廉政建设。高度重视事业单位财务管理、绩效工资兑现中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主管部门要督促国有企业严格执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加强监督检查,深化企业效能监察工作。
  四、加大查办案件和整治消极腐败现象力度
  严肃查办发生在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中的各种违纪违法案件。完善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公安、检察、审判、司法、审计等部门案件线索移送机制。进一步推行县纪委对基层案件领办制、基层信访初核结果审查制,完善基层办案考核办法,加大对乡镇和县级部门纪委书记、纪检组长的考核力度,促进乡镇和县级部门办案工作。推行党纪案件公开审理助辩制度,开展案件质量评查,提高办案质量。建立典型案例分析研判制度,把握案件易发多发规律,发挥查办案件治本功能。
  健全网络举报和受理机制。完善举报人和证人保护制度,倡导实名举报,发挥公民在惩治和预防腐败中的积极作用。注重网络舆情信息的收集、分析和研判,从中发现案源线索,对网络舆论热点问题及时作出回应,对重大案件适时公布信息。
  深入开展商业贿赂专项治理。严肃查办商业贿赂案件,对有行贿记录的单位和个人列入“黑名单”,并在市场准入等方面加以严格限制。
  五、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创新
  全面深化反腐倡廉“5+2”制度。村民监督委员会制度,在去年试点、今年初全面推行的基础上,各乡镇要重点健全完善各项运行制度,搞好监委会成员的培训,充分发挥其监督作用。落实村民监督委员会主任、委员报酬和村民监督委员会运转经费。乡镇、县级部门党政主要领导向县纪委全委会述廉述效制度,要按照强化质询评议、重视结果运用、提升监督实效的要求继续确定部分乡镇、县级部门党政主要负责人向县纪委全委会承诺述廉述效。同时拓展“一把手”承诺述廉述效活动范围,各乡镇、县级各部门党政“一把手”,都要在年初向本单位、本部门干部群众作出廉政承诺,年终报告履行承诺情况。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报告制度,要围绕责任落实,督促领导干部切实履行职责。领导干部挂牌群众点名接访制度,在去年全面推行的基础上,县乡党政机关要采取有效措施杜绝形式主义,督促领导干部履行接访职责,充分发挥此项制度的作用。同时要与党政领导干部大接访、巡回下访、领导包案等相结合,着力解决群众的合理诉求。领导干部任前廉政法规考试制度,要严格程序和纪律,督促领导干部加强党纪法规学习。深入推行“一把手”重大事项末位表态制度,各级党政组织要合理界定各自“三重一大”范围,完善议事规则,确保重大决策的科学民主。廉政风险防范制度,要紧紧围绕容易滋生腐败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组织全员参与查找廉政风险点,通过完善防范措施,形成科学有效、规范运行的防范机制。
  按照省、市统一部署,今年再推行四项制度。一是电子化政府采购制度。通过网上招投标、电子化操作,使采购人、代理机构、供应商和专家网上对接,及时接受监察、审计及社会公众的监督,规范政府采购行为。二是乡镇“廉政灶”制度。县级部门到乡镇检查指导工作,一律坚持在机关食堂吃工作餐。三是信访听证终结制度。对涉及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履行职责的疑难复杂信访问题,由纪检监察机关牵头,组织信访当事人、相关部门和公众评判人员召开听证会,作出终结性处理。四是办案协作区制度。对乡镇或县级部门单独难以突破的案件,统一调配办案力量或指定协作办案,解决基层纪委办案力量不足、质量不高的问题。
  六、进一步做好治本抓源头工作
  继续减少和规范行政审批。建立健全干部选拔任用监督机制。积极推进司法公开和公正廉洁执法,健全执法过错、违纪违法责任追究等制度。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规定,扩大国库集中支付试点范围,强化财政资金监管。

(摘自2010年3月12日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尚永福在中共麟游县第十五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上的工作报告)